[小狐熊週記] 20260608 我簡直是經濟寓言故事大師

 有兩位住在一起的室友,

在此姑且稱他們為小瓜與小能吧。

小瓜愛抽菸,時不時就想來上一口,常常逮到機會就在屋內抽菸。
但小能卻不喜歡菸味。

如果房子是小瓜的,
他大可以盡情抽菸。
如果房子是小能的,
他大可以直接禁止抽菸。

但很可惜的,這房子的費用一人出了一半。
於是誰也不讓誰,大家都覺得自己有理,經常吵架。

吵架是一件非常不效率的事,
那該怎麼辦呢?

熟悉經濟學的朋友看到這裡,
想必已經下意識的喊出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了!

是的,
寇斯定理,是 1991 年諾貝爾獎得主 Ronald Coase 最著名的貢獻,專門處理這類產權爭議問題。
那麼寇斯定理會怎麼處理這個抽菸問題呢?

在這個小瓜與小能的情境中,
最浪費效率的其實就是「吵架」這件事。
而吵架的根因是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有權有理的一方,自然爭論不下。

寇斯定理認為,只要把這個權利明確劃歸給任何一人,
而且只要兩個人可以好好溝通交易,
即可達到最有效率境界!

而且寇斯定理的妙處在於:初始配置並不影響效率
也就是不管起始權利是劃定給小瓜或是小能,
經過協商後,都會達到相同的結果,而且是最有效率的。

怎麼這麼神奇?

我們用具體數字來假設一下這個情境:

如果屋內可以抽菸,
小瓜的開心程度會相當於得到 10 元那麼開心,
而小能的不開心程度會相當於損失 5 元那麼不開心。

如果屋內禁止抽菸,
小瓜的不開心程度會相當於損失 5 元那麼不開心,
而小能的開心程度則是相當於得到 3 元那麼開心。


| 情境 | 小瓜的開心程度 | 小能的開心程度 |
|------|:---------:|:---------:|
| 屋內可以抽菸 | +10 | -5 |
| 屋內禁止抽菸 | -5 | +3 |

如果今天我們把規則決定權劃給小能,
他當然就會規定屋內禁止抽菸。

此時菸癮難耐的小瓜可能就會問小能說:
「拜託拜託,如果你讓我抽菸,我就給你 9 元!」

小能心想
「那真是太好了!禁止抽菸對我來說固然很好,但如果能得到 9 元豈不更好!」

於是交易成立,小能願意開放小瓜抽菸。

小瓜只花了 9 元,就讓開心程度上升了相當於 15 元的價值。非常划算!

而小能雖然在開放抽菸後的不開心度程度就好像損失 5 元,但拿收到的 9 元來填補 -5 之後,還剩下 4 元可以花。反倒比禁止抽菸時還要開心!也很划算!

聽起來皆大歡喜。

那如果一開始我們是把決定權劃給小瓜,
讓他一開始就規定成屋內可以抽菸呢?

小能當然會覺得不開心,
並會嘗試向小瓜買回這個禁菸的權利。

小能願意花多少錢來買呢?

如果可以把規則從「允許抽菸」變成「禁止抽菸」,
小能的開心程度就可以從 -5 變成 +3,
也就是他最多願意花 8 元來買下這個轉變。

但小瓜要多少錢才願意賣呢?

一旦失去抽菸的權利,
小瓜的開心程度就會從 10 變成 -5,
也是相當於 15 元的損失。

所以如果小能的出價低於 15 元,小瓜是不可能賣的。

小能最多願意出 8 元,小瓜最低接受是 15 元,毫無交集。
所以在協商後,交易不會發生。
將繼續維持屋內可以抽菸的結論。

在以上兩個情境,不管一開始權利劃給哪一方,
最後都會導向屋內可以抽菸,
因為這就是最有效率的結論。

運用寇斯定理,我們可以確保把餅做大,讓大家的效用總和最大化。
只不過不會討論怎麼分餅。
僅討論效率,不討論公平。


---

以上這個故事是我編來講給小狐熊聽的,
是一個充滿說教意味的經濟寓言故事。

因為最近小狐和小熊常常在吵架,
而且是吵一些第三方難以公正評斷的事情。

例如兩個人會在同一個公共空間互相推擠,
小熊嚷嚷著說小狐擠我,小狐也嚷嚷著說小熊擠我,
兩人各執一詞,誰也不讓誰,大家都覺得自己有理,經常就這樣吵了起來。

於是我靈機一動,
搬出這套寇斯定理的應用,
而且盡量公平地劃分產權:
禮拜一三五歸小狐,
禮拜二四六歸小熊,
禮拜日就猜拳決定。

在分配了產權之後,
一旦發生推擠產生爭執,沒有產權的那方要嘛自動退讓、要嘛出價買下產權,
否則就是不講道理的違規。
我也就會基於這套規則強制執法,請違規的一方走開。

透過預先分配產權,
完美解決了每次我不知道怎麼裁決到底誰對誰錯的難題。

當然,擁有產權的那方也不能因此過度侵略,
因為這個產權分配規則僅作用於那些「看不出來哪一方比較有道理」的情況。

如果今天是輪到小狐擁有產權,但他跑去推擠明顯已佔好位置的小熊,那這顯然是小狐違規。
我們的規則是:他只能獲得那些模糊地帶的產權,但不能把別人已有的產權搶過來。

寇斯定理的應用並不會讓錯的事情變成對的。

---

這套方法在理論上很完美,
可以讓事情更有秩序更有效率。

但實務運作上,目前是完全失敗的😅

我操作了幾次,
但我發現當他們兩個人在吵架的時候,
往往會陷入情緒化的狀態,
根本不講道理,
也沒有辦法遵守這個預先講好的規則。

哭鬧、鬧脾氣、不講話、不配合、拒絕溝通樣樣來,
根本沒辦法好好進行協商交易。

寇斯定理錯了嗎?
其實沒錯,
寇斯定理早已講明這僅適用於「交易成本等於零」的情況。

也就是至少雙方要能流暢地交換意見,才有可能絲滑地完成交易。

以目前的小狐熊來說,
要走出情緒化的狀態,好好把話說清楚,
實在太難了。

我已經把道理講解給他們聽了,
在理性平和的情緒下,小狐熊都講得出正確答案。
現在就等他們的情緒管理能力跟上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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