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熊週記] 20260810 小王子馴服了狐狸,小狐熊馴服了我

寶可夢中心有賣一款精靈球盲盒,我兩個月前也買過一個。
買的時候沒得挑,只能買回去打開看才知道你買到什麼。
就像扭蛋一樣。



我買之前我還仔細看了一下有哪些款式,
看了一輪,覺得每隻寶可夢都差不多可愛,
沒有特別喜歡的,也沒有特別不喜歡的。
怎麼抽都不會輸。

上禮拜我逛街時再次看到這個商品,又多看了兩眼,
感覺完全不同。

現在我覺得在所有角色裡面,卡比獸顯然是最可愛的!

為什麼?
因為我兩個月前抽到的就是卡比獸。

在這兩個月的相處之下,我馴服了這隻卡比獸,
看待他的眼光已不再一樣。

無獨有偶,
當天我在路上看到了一個普通的小男孩,
他身上穿著一件普通的寶可夢圖樣T恤。

路上普通的小男孩何其多,我唯獨對這位小男孩特別多看了好幾眼。
為什麼?

因為他身上穿的那件衣服,小狐熊也有一件。
看到他,讓我想到了小狐。

普通的衣服穿在一個普通的小男孩身上,
對我來說卻不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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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趁著有空,我跑去汐止遠雄廣場逛街。
我們家之前常來這個商場,
但昨天我才終於能在所有我想停留的地方自由駐足,
過去我曾在心裡許下「總有一天有機會,我要來自己好好逛逛」的地點,總算一償宿願。

我是一個人逛的,
但在路上卻一直遇到小狐熊。

在 UNIQLO ,
我看見了我曾經帶著小熊來買的防曬外套。
是讓他自己挑的,小熊很喜歡那件外套。

在大創,
我看見曾經買給小熊的彩虹熊布偶,長得很怪,但也是小熊自己挑的。
也看見小狐曾在這裡買的恐龍模型。他買回去沒多久就弄壞了,一如我的預期。但我還是讓他買了。

在童書區,
又遇見了一本繪本,是小狐熊小時候我常常在睡前講給他們聽的繪本,
我終於忍不住了。
細細地把這本書再翻閱了一次,
一邊翻,一邊有一種很難過的感覺浮上心頭。
啊,好遙遠的小狐熊啊……

此時的小狐熊不但在物理上距離我很遙遠 (約莫1600公里吧)
在情感上也距離我很遙遠。

我們現在已不再一起看書了,
也很少再彼此擁抱了。
小狐熊也不再乖巧聽話了。

那些曾經的可愛的小狐熊,好像都離我很遠很遠了。

等等,我突然回過神來,這是一時情感上的錯覺吧,
我的理智很快就讓我想起來,
過去的小狐熊其實也不是那麼可愛。

小時候的小狐熊也常常讓人生氣,
令人發脾氣的頻率並沒有比現在少。
只是被我的記憶粉飾了大半,選擇性記憶那些美好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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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卡比獸變得可愛,
普通的小男孩變得特別,
普通的 UNIQLO 與普通的大創都被摻雜了奇怪的情感,
關於這個現象,
當屬《小王子》中對於「馴服」的描述最為絲絲入扣。

在《小王子》中,
本來不吃麵包的狐狸,小麥田對牠來說是毫無意義的。
但因為小王子一頭金黃色的頭髮,使得狐狸每當看到金黃色的麥田就會想起小王子。
甚至「連風吹過麥浪的聲音,都會變得溫柔起來」。
普通的麥田,在狐狸的眼中不再普通。
因為他被小王子馴服了。

小王子馴服了狐狸,
玫瑰花馴服了小王子。
所以即便是五千朵玫瑰當中的一朵普通玫瑰,
也能在小王子眼中變得如此特別。

前天是父親節,我有個感慨:
所謂成為一個父親,就是一段和孩子彼此馴服的過程。

小狐熊就是個再平凡不過的普通孩子,
我在人群中也只是毫不起眼的普通父親。

但這七年彼此馴服的過程中,
他們成為了我獨一無二的孩子,
我也成為他們獨一無二的父親。

既普通,又獨特;
既平凡,又珍貴。

而小王子中的狐狸也說得很坦白:「如果你讓人馴服了,就得冒著哭泣的風險。」
馴服帶來了深刻的情感連結,但也伴隨著軟肋與痛苦。

要不是小狐熊馴服了我,
我也就沒那麼多煩惱與痛苦。

《小王子》這部作品真的很厲害,
體驗過人生之後,才愈來愈懂他在講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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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遠雄廣場是一個很多人帶小孩去的地方,
昨天我在逛的時候,看到哭鬧的小孩、頑皮的小孩、不受控的小孩,
我都想拍拍他們的父母跟他們說:
沒事的,我懂……我曾經也有過那樣的孩子,沒關係的。

我只是這三週沒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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